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是政府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。根据省市文件精神,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就业困难对象分别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的12%、9%给予养老、医疗保险补贴。2019年上半年,我区符合补贴条件人数8人,区财政局共计拨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2.98万元。